岳麓區城管執法隊員對占道經營戶進行勸解。
  天心區城管執法隊員正在對違反規定的市民進行
  處罰。
  本報記者 謝璐 陳永剛
  9月15日上午10點30分,記者跟隨長沙市天心區城管執法大隊坡子街中隊指導員楊林、隊員楊志武,帶著執法文書、執法記錄儀等,走上繁華的黃興路步行街,開始了當天的第二輪執法巡查。
  “步行街位於城市最中心的繁華地段,店鋪經營時間長,因此我們中隊的上班時間也相應延長。”楊林邊走邊告訴記者,中隊實行兩班倒,早班從上午8點到下午5點,晚班從下午4點到凌晨1點,只有吃飯時輪流吃飯,吃完飯又立即上崗。
  由於是周一,街上人流較少,街面整體看上去乾凈、整潔,偶爾可見幾個垃圾袋、幾張衛生紙躺在街面,在陽光下明晃晃的很刺眼。身著協管員制服的記者覺得自己責無旁貸,於是走上前去一一拾起,扔進垃圾桶里。
  來到中心廣場,一個擺著竹籃賣鞋底、發卡等雜貨的老奶奶,看到我們過來馬上開始收拾東西,楊林半威嚴半和善地請她離開。“在步行街有些擺攤的是上了年紀的老娭毑,對她們不能太強硬,否則碰了摔了不得了。”楊林說,“她們很多是一個人在家無聊才出來擺攤打發時間,有時候碰上我們還會家長里短地倒苦水,我們只好仔細地聽、耐心地勸。”記者瞬間發現:當好一名城管也不容易,還得具備心理咨詢師、家庭矛盾調解員的本事。
  過了中心廣場,十幾米外,一名男子將煙頭隨手扔在地上,走進了旁邊的服裝店。楊林一個箭步衝上去,我們緊隨其後,追進店里,將這名男子請出店外。
  楊林向這名尚有些迷茫的男子出示了自己的執法證件:“先生,您剛纔往地上扔了一個煙頭,全過程已經被我們攝錄下來,根據長沙市城市管理條例,亂扔垃圾者責令當場改正,並處以50元罰款;不配合也不改正的,處以最高罰款200元。”
  男子瞬間反應過來,但有些不甘心:“這邊沒有垃圾桶呀,我要扔到哪裡呢?”
  楊志武示意男子:“先生,請看您身後10米的距離,那裡就有一個垃圾桶,步行街上垃圾桶還是很多的,也設立了許多‘亂扔亂吐,罰款兩百’的宣傳牌。再說,不亂扔垃圾是一個公民最基本的道德素質。”
  圍觀的行人越來越多,男子不好意思了,掏出了50元罰款。楊志武認真地填寫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與罰款收據,請這名男子簽字留存。
  之後的巡查,我們又制止了幾名發傳單與小廣告的推銷人員,告知了一家正在裝修的店鋪必須設置圍擋。
  一圈巡查下來用時1個多小時,記者感覺微微有些腿酸,楊林卻說這已經是最為輕鬆的巡查了,節假日期間人流量要大幾倍,工作量也要翻幾倍。“當城管不怕辛苦,就怕市民不理解、不支持。我們希望通過自身的規範文明執法,讓更多的老百姓理解、支持我們的工作。”  (原標題:最期盼市民的理解和支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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